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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象山县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飞灰固化填埋库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项目名称:象山县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飞灰固化填埋库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经济开发区的水桶岙区块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分区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22600.1m2)、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7162m2)和闲置区(35843.9m2),总占地面积65606m2。
新填埋区中飞灰填埋区总库容为30.0万m3,年均处置稳定化飞灰0.84万吨,可满足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35年的飞灰填埋需求。飞灰的稳定化处理和成分检测由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并在其厂内完成。
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主要用于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期间设备检修或特殊状况下,生活垃圾无法及时处置时的临时应急填埋,总库容为20万m3,按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时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t/d,应急填埋期按每年90天设计,待应急状况结束后,该填埋区内的生活垃圾将挖出返厂入炉处置。
闲置区设计库容101.1万m3,暂不投入使用,待后续用途确认后落实。
目前飞灰填埋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其中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目前尚未进行垃圾填埋,也未进行挖出处理,故目前不产生垃圾挖掘废气,相应的环保设施“临时棚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设施”的尚未建设。
项目主要环保措施:详见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www.hehentai.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吴丹
电话:13957410777